【7.密意丛书 • 1.解深密经密意 • 7.地波罗蜜多品 • 14.第十三问答释-波罗蜜多二因缘 • 70107014】
第七章 地波罗蜜多品
第十四讲 第十三问答释-波罗蜜多二因缘
观自在菩萨复白佛言:世尊,何因缘故,施设如是所应学事,但有六数?<13>
佛吿观自在菩萨曰: 善男子,二因缘故:
一者饶益诸有情故;
二者对治诸烦恼故。
当知前三饶益有情,后三对治一切烦恼。
前三饶益诸有情者,谓诸菩萨
由布施故,摄受资具,饶益有情;
由持戒故,不行损害逼迫恼乱,饶益有情;
由忍辱故,于彼损害逼迫恼乱,堪能忍受,饶益有情。
后三对治诸烦恼者,谓诸菩萨:
由精进故,虽未永伏一切烦恼,亦未永害一切随眠,而能勇猛修诸善品。彼诸烦恼不能倾动善品加行,
由静虑故永伏烦恼,
由般若故永害随眠。
【释义】:本段经文即说六波罗蜜为菩萨所应修学事,由所应修学,成立六波罗蜜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