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7.密意丛书 • 1.解深密经密意 • 4.一切法相相品第四 • 5.遍计相即是邪执 • 7010405】
第四章 一切法相品第四
第五讲 遍计相邪执
【正文】如彼清净颇胝迦上所有帝青、大青、琥珀、末罗羯多、金等邪执,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执,当知亦尔。如彼清净颇胝迦宝依他起相,当知亦尔。
【释义】遍计相即是邪执,于依他相上起邪执,即是“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执”,以邪执遍计所执相故,有此邪执便变成惑乱。
在这里,颇胝迦喻为清净,种种染色喻为杂染,所以遍计是依杂染而成,由杂染得惑、业、苦三种果,即是轮回果。至于依种种颜色,当成是种种末尼宝,即是名言显现。瑜伽行派说名言显现是颠倒因,亦成惑乱果。
【正文】如彼清净颇胝迦上所有帝青、大青、琥珀、末罗羯多、真金等相,于常常时,于恒恒时,无有真实,无自性性。即依他起相上由遍计所执相,于常常时,于恒恒时,无有真实,无自性性。圆成实相,当知亦尔。
【释义】依他上所起的遍计,当然无有真实;即使是依他,此依他亦不真实,以依他亦不是真实自性故。这里说,“依他起相上由遍计所执相,于常常时,于恒恒时,无有真实,无自性性”。并不是说依他自性相本身就真实,有自性,实在是与圆成相连文而言,即是说,纵使是于圆成相上起遍计,亦无有真实,无自性性。常不真实,恒时不真实,即是无自性,一切法都具无自性性。
【正文】复次德本,相名相应以为缘故,遍计所执相而可了知。依他起相上,遍计所执相执以为缘故,依他起相而可了知。依他起相上,遍计所执相无执以为缘故,圆成实相而可了知。
【释义】此一段经文极其重要。唐玄奘的翻译比较晦涩,吕澂先生已依藏译作过校勘,我现在根据藏译,参考吕译,将之改译如下:
依着与名言相应之相,可知遍计相;依着依他相上之遍计所执相执,即可知依他相。
第一句是了知遍计相。例如,根据翡翠此名言,说翡翠色的净水晶为翡翠,知此即了知此为遍计相。
第二句是了知依他相。要了知依他相,便须了知依他相上的“遍计所执相执”。什么是“遍计所执相执”呢?将水晶遍计成翡翠,其所执,是执著翡翠颜色,这翡翠颜色便是成立遍计所执相之所执,亦即,由于执著翡翠颜色,才会把水晶当成是翡翠,于当成是翡翠时,这块翡翠,便是遍计所执相。能这样了知,便知道依他相,亦即,知道水晶的绿色相。它与遍计的区别仅在于:依他自性相没有因水晶的绿色相成立翡翠,而遍计则将翡翠成立。
接着是了知圆成。于染过青颜色之水晶,既不执著其翡翠色,更不执著其为翡翠,如实而知其为净水晶,如是即了知圆成。
这即是经文所言,“依他起相上,遍计所执相无执以为缘故,圆成实相而可了知”。如果依一般人的推理,若依他自性相上,无执于遍计所执相,那么,所知道的便应该是依他自性相,然而不然,由断除了一切遍计的依他相,所能认知的是圆成自性相。为什么?因为凡是依他,亦一定落于名言,像经文所举的例,依他相为绿色的水晶,这绿色,便即是名言分别,由这分别,就不知道这是水晶。所以,由断除了一切遍计相的依他相,即可了知圆成相。在这里,依他其实亦是施设,若执依他为真实,便成遍计。
于三自性要这样来了解:
根据名言而成立的事物,此谓遍计。譬如,染过青颜色的水晶,名言显现为翡翠,我们即将之当作翡翠。知道绿水晶,则知道是依他;知道净水晶相,则知道圆成。此为三自性之分别。
此段经文是本品之重点。这一品篇幅不大,却是全经中非常重要之一品。谓诸法相,略有三种,看我们落在哪一个层次去认识它。
遍计自性相无非由执相、名以成立;于依他起相上复须成立遍计自性,即复须执其相其名始能建立其为有,以须如是始能说依他自性相故。此如说“无明缘行”,即依“无明”与“行”之相与名说依他。故一切依他自性相,除非不落言说,若落言说,必成遍计而似显现。
然行人于观修时,则可离相与名而作深观,由是于依他自性相,则能不执其与相名相应之遍计自性,如是现观,即现证圆成自性相。《解深密经》所说止观,依此三自性相而建立,观察依他自性相,可以视为关联遍计自性相与圆成自性相之桥梁。
上来所说之三句,即是修习方便。由依他起相起修,若能不执虚妄分别,远离遍计,即证成圆成相。然而此中理趣却非如是简单,下面经言,即一修行次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