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7.密意丛书 • 1.解深密经密意 • 4.一切法相相品第四 • 1.密意 • 7010401】
第四章 一切法相品第四
第一讲 本品密意
上面第三品已经解答何谓心意识及其义理,接下来第四品则说一切法如何由心意识变现而成为有,由此始说三自性相,亦即遍计自性相、依他自性相、圆成自性相。
三自性相分别由前六识、第七识、第八识变现,例如遍计自性相即由末那识执自我以作周遍计度;依他自性相即由眼等六识依缘起而转成境相;圆成自性相即由转阿赖耶识而依如来藏智识双运境相。
是故一切法的显现分为三种自性相,非谓将一切法分为三类,说有一些事物为遍计自性相,另一些事物为依他自性相,而唯属于无为法的事物或境界(譬如真如)则为圆成自性相。它只是说,当行者直观一切法时,依心识变现,可将事物看成是三种自性相中不同自性相的事物。所以,此三自性相实为行者观一切法时之三种心识状态,或者说是认识事物的三种观点。
欲了知此三自性相,须先了知“能相”与“所相”。三自性相为“三能相”,由是即有相应之“三所相”。《摄大乘论》说“三能相”为:
一者,以依处为能相,此即说依他自性能相;
二者,以遍计为能相,此即说遍计自性能相;
三者,以法性为能相,此即圆成自性能相。
由是“三能相”亦可视为观察一切法之三种见,由见而成立者即是“所相”(通常但名之为“相”)。故《摄大乘论》云:“彼转识相法,有见、有相,识为自性”。是即谓“三能相”皆“转识法相”,以“识”为自性而转起“见”与“相”。
见不同,转起之相即不同,故遍计见所转起者,即成遍计自性相,依遍计而成立一切法相;
依他见所转起者,即成依他自性相,依依他而成立一切法相;依圆成见所转起者,即成圆成自性相,依圆成而成立一切法相。
玄奘法师所传的弥勒学,依护法的“唯识今学”系统。其所说的法相,实指依第八识变现轮回界的种种法所相,与《解深密经》所说周遍轮回涅槃之诸法能相不同,经说的法相的范围周遍法界,所以既包括轮回界的一切虚妄分别相,亦包括涅槃界的清净圆满相,后者已超越唯识,是圣者内自证智的境界,此即名为如来藏,亦即修证果。
此品由德本菩萨请佛问法。“德本”之意即是功德之根本,此功德根本即是如来藏功德。识境之所以成立,皆因有如来法身功德,此功德亦即生机。所以“德本”之名,其意即涵盖一切法相皆以如来法身功德为本,由是而成显现。